随感:要么庸俗,要么孤独(下)

  • 岁月静好
  • 2023
  • 69
  • 2015-04-29

随感:要么庸俗,要么孤独(上)



莫言在《蛙》里说:写作时要触及心中最痛的地方,要写人生中最不堪回首的记忆,最尴尬的事,最狼狈的境地。要把自己放在解剖台上,放在聚光镜下。


我对自己说,写吧。过去的事,一字一句写下来。自我解剖。只有敢于面对过去,才能坦然面对未来。


十年前有趣的东西,跟十年后有趣的东西完全不同。但坦诚精炼的笔触永不过时。因为它们不是有趣,而是有意义,经得住时间的考验。




毛姆在《月亮和六便士》里说:作者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,从那积累在他心里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书的酬报;对于其他一切都不应该介意,作品成功或失败,收到称誉或是诋毁,他都应该淡然处之。


从前有人不喜欢我写的东西,指摘我,我就要跳出来反驳。现在我明白了。实在不必介意别人的指责。


我写的不好,是我水平有限,还在成长,不管这是不是理由,我都无需跟别人解释。我自己知道,以后会努力改善就好。


人贵自知。


很多事自己知道就好。不要浪费时间跟别人辩驳。有这时间,去做真正有成效的事。



《月亮和六便士》里40岁的男人斯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到巴黎一个破酒馆学画画。作者说了一大堆东西劝他,说你都多大年纪了,矫情什么东西,还学画画,你以为你是天才吗?老老实实回家干你的本行,赚钱养家,供孩子读书吧。斯特里克兰德只重复着说:我要画画,我就是要画画。作者又说:你这样对得起你老婆孩子吗,你孩子才多大啊,你老婆怎么办,你有没有考虑他们啊。斯特里克兰德还是重复着说:我就是要画画!


很多人说斯特里克兰德是因为有才华才去追求自我的。这一点我不敢苟同。我觉得,斯特里克兰德追求自我,是因为他想做自己,而不是因为他很有才华。他没有才华也会去追求自我的。任何一个普通人,而不仅仅是有才华的人,都有资格追求自我。毕竟《月亮和六便士》的最后,斯特里克兰德把他几乎所有的画都烧掉了。他画画不是为了流传百世,仅仅是因为——我要画画!


我同事看到我在写东西,跟我说:你在写小说啊?写小说没前途的,不是打击你,又不是韩寒,又不是郭敬明,没前途的啦。


我说:嗯,我写着玩的。


我没跟他讲:我写东西,有人看固然好,没人看,我还会写,因为我这东西最最重要的还是取悦自己,我自己要写,而不是为了讨好别人。


因为我知道,有些道理自己懂就好,不必跟每个人都去解释。他们不懂我,没关系,因为我不在乎。反正十年后你不懂我的地方更多。


有人喜欢跟读者讨论情节,你觉得故事应该怎样发现,然后参考读者的意见。我不会。我的一字一句完全归属我自己,都是我的形象,我的灵魂,好的,不好的,都是我写的,我有自己的价值观。


写手与作家的区别在于,写手奉承读者,作家输出自己的价值观。我努力成为后者。


我只管往前走,一个人走。你为我鼓掌,我不会感激你;你反对我,我也不会难过,因为我根本不会在乎别人对我的评价。我只管往前走。背后的事,好的,坏的,我都不会回头看。


我不是那些可怜可悲的玻璃心。比如从前的我。




这世上有许多人喜欢评论别人的言行,我不喜欢。这世上有许多人在乎别人的评论,我不在乎。因为我忙着做自己真正要做的事。


武则天留下一块无字墓碑,因为她不需要自己给自己加冕,好的坏的,她都做了,别人要说就说,她不在乎。


别人要说就说,我不在乎。



知乎有句话说,要发现更大的世界,要写有用的回答。我跟自己说,一定要追求无用的东西。


因为,只有没有直接效用的东西,不被时间局限,才能流传后人,经久不衰。


如何鉴别奢侈品?北京交通为什么会堵塞?去日本要吃哪些特色美食?


这些都是非常有用的。因为它们解决了实际问题。


红楼梦,哈姆莱特,百年孤独,月亮和六便士,都是没用的,因为它们没解决任何问题。


但正因如此,别人阅读他们没有任何目的性,不受约束,反而能够读到更多东西。他们经住了时间的局限。


我跟自己说,要写没有直接效用的东西。千万不要为了解决问题而写。我不要我写的东西只为了解决一个问题。我不希望我花很长时间写的东西,别人一晃眼就看完了,看懂了。不。我的理想不是成为数学家。1加1等于2,你知道了,就不会再看第二遍。我希望我写的东西,值得被看第二遍。



我受《月亮和六便士》的影响非常大。在我看来,用来约束自己的,不是世俗的道德,而是内心真正的追求。只要是我真正追求的东西,哪怕是不道德的,我也会去做。


估计很多人想说:难道杀人放火你也去做?我想,这就是我与那些人的差别。一谈到“不顾一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”,有些人立马想到的就是违法犯罪,而我说的却是,追求自我。


世人都喜欢用道德来约束自己,可他们更多的是害怕别人的非议,畏首畏尾。我不是。我甚至觉得,一切婚外情都是可以的,但前提是——彼此遇上了真爱——可惜,大多数婚外情都只是变相的性交易而已,谈“爱”简直是亵渎。


在我来讲,追求自我永远是最重要的。我可以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,不顾一切,不受道德的约束。可惜,世人大多数不敢这样,生怕别人要来指摘自己。


这一点《蛙》里说了:不要以为世界上的人都在关心你的事,你是不是以为人人都在盯着你?其实,各人有各人的烦心事,没人管你这档事儿。


真的,你,——没那么重要。


但大多数人不懂这个道理,或者懂了,不敢去做。


所以实在不必担心这个世界会因为人们都在追求自我而乱套。


因为这事儿压根儿就不会发生。



黄碧云在《她是女子,我也是女子》里说: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,庸碌一生,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。


我知道这世上有许多凡人。但我不要是凡人。我来人间一趟,便要留下今生今世的证据,被现在的人、更被往后的人所知晓。不然这一趟来与不来,还有什么区别?我不要如一朵山间的花,在幽寂的空气中,自顾自红了,自顾自艳,自顾自凋了,自顾自谢。也许被偶然路过的野兽瞧见,也许没有。不,我不想让自己在人间的存在等同一次盲目的偶然。我不要淹没人潮,庸碌一生,种种未来,一望即知,即便死去,也无人纪念。我希望我的人生可以更有意义。哪怕昙花一现,也要不可超越。


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意义的人,而不是有趣的人。每个年代对于有趣的定义不同,所以娱乐圈永远是更新换代最快的,但有意义的人永远都有意义,所以即便黑人权利平等了,马丁路德金依然有他的意义所在。


或许是我年少气盛,但这是我的对自己生命的要求。


我希望自己死后三十年甚至三百年,依然被记得,被纪念,被,瞻仰。



张爱玲在《倾城之恋》里说:你年轻么?不要紧,过两年就老了,青春是不稀罕的。


今年是我的本命年。24岁,年轻吗?不。


我们活着,一辈子说多不多,就这一次,说长不长,就几十年。一晃眼的功夫,老人死了,中年人老了,青年人迈入中年,孩童长成青年,新的小孩出生。人世替换,一代又一代过去,你我不过是这红墙黑瓦中排着队走过的凡夫俗子,一同生,一同死,一同归于历史的灰烬,再无人知晓。


我不甘心。如果你要一辈子平凡地活着,我不反对。但我不要。



《少有人走的路》在《爱》那一卷里提到一句:想让别人真正爱你,只有让自己成为值得爱的人。


我恋爱许多次,分手许多次。看到这句时,我想我明白了。我并不是一个值得被爱的人。而我不值得被爱的根本缘故在于,我不是一个成熟的男生。


与其又恋爱了又吵架了又分手了,不如,努力学着成熟一点。好下次遇到那人的时候,好好爱他,好好跟他在一起。


《大明宫词》的里男宠薛怀义讲过一句:全大唐都在取笑我薛怀义,那又怎么样!我照样往后宫跑,因为我喜欢太后。


我知道有人会说《大明宫词》不符合历史。但这正是我喜欢它的原因。在我看来,除了纪实文学,一切照搬历史的文学,都不配称之为创作。好的文学创作,不是单调的现实重构,更是赋予自己的价值观。


看到薛怀义那句话时我想到了《月亮和六便士》。


我明白世人都喜欢嘲笑特立独行的人。但我更明白,山顶的人无需跟山脚的人解释白云深处的美景。


所以,我只管做自己就好。


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,无论是读书,还是写作,还是恋爱。跟着自己的心走。


大学以来我一直在玩一个游戏,毕业后卸载了,因为我不想玩了,前两天又装上了,因为我又想玩了。


我在知乎豆瓣写东西,因为我想写。我不用知乎豆瓣了,因为我不想写了。我又用知乎豆瓣了,因为我又想写了。


对于别人,但凡种种都需要一个恰当理由,一定要去说服别人来认可,我不要。我想就去做,不想就不做。


全世界的人都在取笑我,那又怎样?



《尘埃落定》里的傻子少爷经常干些莫名其妙的事,又觉得好像这样做不太好,但马上他就释然了:我是个傻子呀。


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想法挺怪的,别人都不理解我。可又一想,我本来就是个奇怪的人啊,别人不理解我是常事,然后就释然了。我很认同自己,我就是个怪胎,想法跟别人不同。


所以我更无顾忌,只管做自己想做的事,不管别人或支持或反对或赞赏或无视。


只管往前跑,不把时间用在与任何人交流。


人生有限,把时间浪费在真正想做的事情上。


那些无关的声音,我不想听。我唯一关心的,就是让自己走得更远。


随感:要么庸俗,要么孤独(上)